为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,保证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顺利进行,根据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》(2023年)和学校实验室管理中心每月安全检查要求,结合学校安全检查通报情况,2024年3月29日上午,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王哲、副院长谢朝晖带领全体实验员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,进一步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。
在对我院实验教学、科研平台各实验室、试剂库进行逐一检查的基础上,重点核查通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、危险化学品存放、使用申请、台账记录、特种设备(如气瓶、发酵罐、高压灭菌锅等)的规范管理与预约、使用登记,水、电、药品、消防、警示标志、值日等情况,并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。
本次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,为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、确保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