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2020-2021学年第二学期,侯振发同学擅自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及旷课累计39学时。学院对其进行教育并按学校纪律对其进行纪律处分,特作如下决定:
依据《河南城建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》第二十五条,第三款之规定,“累计旷课30-39学时者,给予记过处分”,经初步调查核实和研究,拟给“记过”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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