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君宜同学:
你因累计旷课19学时行为违反了河南城建学院学生管理规定,依据《河南城建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,经初步调查核实和研究,拟给你警告处分,请你在收到该告知书后次日起三日内,到你所在学院陈述和申辩。本院受理你陈述和申辩的办公地点在6号楼A座206学工办公室,负责人是李赫。逾期将视为你自动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力。
特此告知
河南城建学院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
2023年10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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