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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关于遴选专职组织员的通知
日期:2024-11-04 信息来源: 点击数:

党支部:

 按照学校《关于遴选专职组织员的通知》要求,现就我院遴选专职组织员工作通知如下:

 一、遴选数量

 结合我院工作实际,现需遴选2名专职组织员。

 二、遴选条件

专职组织员须为中共正式党员,按照政治强、业务精、纪律严、作风硬的要求选配,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参照《中共河南城建学院委员会专职组织员队伍管理暂行办法》(校党组〔2022〕81号)第六条相关规定。

 三、岗位职责

 专职组织员在学院党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,岗位职责详见《中共河南城建学院委员会专职组织员队伍管理暂行办法》(校党组〔2022〕81号)第十条相关规定,主要包括:党员发展工作、党员教育工作、党员管理工作、党内政治生活工作、换届选举和届中增补及改选工作、基层党建争先创优工作、调查研究工作等。

 四、遴选程序

 专职组织员原则上主要从我院在职在岗教职工中选聘,基本程序如下:

 (一)公开报名。符合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党员须填写《专职组织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》(见附件),于11月4日(星期一)17:00前送交党政办,逾期不再受理。

 (二)资格审查。根据《中共河南城建学院委员会专职组织员队伍管理暂行办法》(校党组〔2022〕81号)相关规定,学院党委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把关,注重政治标准;

 (三)征求意见。学院党委对申报人员进行考察,并广泛征求师生、支部和联系校领导等方面的意见,在此基础上,召开学院党委会议集中研究,形成初步意见;

 (四)学校研究。学院党委将初步意见上报党委组织部,学校研究无异议后进行公示;

 (五)正式聘用。专职组织员有关情况经公示无异议后,校党委下文聘用。

 五、管理考核

 实行专职组织员工作汇报制度、目标管理考核制度、考核奖惩制度、鼓励创新和容错纠错制度、学习培训制度、专人专岗制度、轮岗交流制度等,有关规定详见《中共河南城建学院委员会专职组织员队伍管理暂行办法》(校党组〔2022〕81号)。

 

件:专职组织员基本情况登记表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4年114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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