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学校的通知要求,根据《河南城建学院学生奖励资助实施办法》 《河南城建学院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关学金实施细则》 《河南城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 《河南城建学院大学生综合评价实施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经各学生个人申请,各专业评定小组认真评审,结果报经学院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,现予以公示(见附件)。
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自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8日,敬请监督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及时与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联系。
监督电话:
学院党委副书记0375-2089783
学院学工办副主任18236655897
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375-2089005
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
2021年9月27日